水利部印發《關于加強水資源配置工程水資源剛性約束論證和審查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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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水利部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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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水利部網站訊 為落實水資源剛性約束要求,支撐水資源配置工程的科學決策,推動新階段水利高質量發展,近日,水利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水資源配置工程水資源剛性約束論證和審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強調,要以促進水資源科學利用與節約保護為主要目標,在認真審查水資源配置工程取用水規模合理性的基礎上,做好可行性研究階段水資源剛性約束審查,重點審查與區域用水總量控制指標、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河湖生態流量保障目標等水資源剛性約束指標的符合情況,堅決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切實保護河湖生態環境,防止水資源過度開發利用,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通知》明確了水資源剛性約束論證和審查的重點任務:
一是做好與區域用水總量控制指標的符合性審查。重點審查區域配置水量與用水總量控制指標的符合情況。對區域現狀用水已超過用水總量控制指標的,除必需的生活用水、用于置換超采地下水和退還擠占河湖生態用水的以外,不得新建水資源配置工程增加用水量。對區域現狀用水未超用水總量控制指標的,現有存量用水與增量用水之和不得超過用水總量控制指標。
二是做好與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符合性審查。以地表水為供水水源的,水資源配置工程新增供水量后的規劃水平年地表水配置水量,必須符合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控制指標。對現狀供水已超過水量分配方案控制指標的,不得作為新增供水水源。
三是做好與控制斷面下泄流量(水量、水位)的符合性審查。應按照有關技術標準要求,審查工程生態流量指標與泄放措施的合理性。分析水資源配置工程取水影響范圍,審查不同來水條件下設定取水規模及過程對影響范圍內生態流量保障目標、水量分配方案斷面控制指標可能產生的影響,分析生態流量保障目標、水量分配方案斷面控制指標滿足程度。對具有特殊生態保護對象和河流,涉及工程斷面下游敏感期生態流量的,應分析對敏感期生態流量的影響。
《通知》要求,水利部按管理權限審查的水資源配置工程,各流域管理機構應按要求,做好可行性研究階段水資源剛性約束審查;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對由地方負責審查的水資源配置工程,也應結合當地實際落實。